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49

快速跳轉

除固定裝載淡水、壓載水、燃油或液體貨物,且設有其他有效抽排裝置之處所外,船舶應依下列規定,設置有效水抽排設備以抽排任何水密艙中的水。 一、冷藏艙應設置有效之抽排裝置。衛生泵、壓載泵及通用泵與水抽排系統連接者,均可視為獨立動力艙底泵。 二、用於煤艙或燃油貯存艙櫃內及其下方處所或用於鍋爐艙或機器處所內,包括設置沉澱油櫃或燃油泵組所在處所內的所有艙底水管,應為鋼質或其他適合的材料。 三、艙底水管及壓載管系,應能防止船外或來自壓載艙之水進入貨艙、機器處所或其他艙。對於與艙底水管系及壓載管有連接之深艙,應採取措施以防當深艙裝有貨物時不慎灌入海水,或在深艙裝有壓載水時通過艙底水管抽出壓載水。 四、所有與水抽排設備有關之分配箱及手動閥,應設在正常狀況下可到達之處。 五、客船艙壁甲板上與貨船乾舷甲板上封閉之貨物處所應設排水裝置。但航政機關確認為無安全顧慮時,得同意免設排水裝置。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第 49 條規定:「除固定裝載淡水、壓載水、燃油或液體貨物,且設有其他有效抽排裝置之處所外,船舶應依下列規定,設置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第 4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