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液體之容器,在習慣上所使用之吸收性或避震性襯墊材料,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能減少液體可能引起之危險。 二、包裝後能防止移動,並確保容器被包裹。 三、容器破碎時,能充分吸收其液體。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