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 17-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舶運送業經營旅客運送,乘客非持有有效客票,不得登船。但下列乘客得免予持用客票: 一、搭乘國際航線與乘客同行未滿一歲之兒童。 二、搭乘國內航線與乘客同行未滿三歲之兒童。 三、持有團體運送契約之乘客。 四、其他經航政機關核准之乘客。
船舶運送業經營旅客運送,乘客非持有有效客票,不得登船。但下列乘客得免予持用客票: 一、搭乘國際航線與乘客同行未滿一歲之兒童。 二、搭乘國內航線與乘客同行未滿三歲之兒童。 三、持有團體運送契約之乘客。 四、其他經航政機關核准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