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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22 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國內包機以外之不定期飛航、特種飛航或其他營利性飛航,應於預計起飛五工作日前檢附申請書(如附件五)報請民航局准。申請非營利性飛航且載運非航空器上工作人員者,應另檢附為該等人員投保責任保險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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