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 3 條
- 1.航空人員之體格應經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檢查。但民航局得委託航空體格檢查醫師(以下簡稱體檢醫師)檢查之。
- 2.前項體檢醫師委託要點由民航局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第3條,在這項法規中規定了航空人員體格必須經過民用航空局檢查的規定,同時也指出民航局可以委託航空體格檢查醫師進行檢查。另外,根據以上的參考資料,我們可以舉出一個與這條法條相關的例子,即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中,航空體格檢查由航醫中心依據民用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的規定辦理體格檢查,這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