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於飛航空層二九○且實施一千呎垂直隔離之區域,不得作目視飛航。
對於飛航規則第 59 條,根據該條規定,高於飛航空層二九○且實施一千呎垂直隔離之區域,不得作目視飛航。這表示在這個高度且有一定的垂直隔離區域內,飛行員不得以目視方式進行飛行。 與此相關的參考資料可以是航空業界的相關法規和標準,例如航空公司的操作手冊或航空人員的訓練資料。為了避免誤解,違反該條規定可能會導致安全風險提高,需遵守相關的航空規範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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