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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規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機長於飛航前應熟悉與此次飛航有關全部可獲得之資料。
  2. 飛離機場附近及所有儀器飛航之飛航前準備,應包括詳細研究可獲得之現行天氣報告及預報,並考慮無法按計劃實施飛航時所需之油量及備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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