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氣象法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從事氣象業務,著有績效者,中央氣象局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報請交通部獎勵或表揚。
  2. 前項獎勵或表揚之申請程序、條件、種類、方式、評定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