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規則所稱之觀光遊樂設施如下: 一、機械遊樂設施。 二、水域遊樂設施。 三、陸域遊樂設施。 四、空域遊樂設施。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觀光遊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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