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稱之觀光遊樂設施如下: 一、機械遊樂設施。 二、水域遊樂設施。 三、陸域遊樂設施。 四、空域遊樂設施。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觀光遊樂設施。
根據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2條,觀光遊樂設施包括機械遊樂設施、水域遊樂設施、陸域遊樂設施、空域遊樂設施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觀光遊樂設施。根據裁判書,原告在風景特定區內擅自開挖海岸岩石行為,觸犯了風景特定區的管理規則。因此,根據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2條,原告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被告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