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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民宿之申請准駁及設施設備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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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管理辦法
第 1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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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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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民宿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民宿名稱。 二、民宿地址。 三、經營者姓名。 四、
核
准登記日期、文號及登記證編號。 五、其他經
主管機關
指定事項。
民宿登記證之格式,由交通部規定,地方主管機關自行印製。
民宿專用標識之型式如附件一。
地方主管機關應依民宿專用標識之型式製發民宿專用標識牌,並附記製發機關及編號,其型式如附件二。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開新分頁
第 二 章 民宿之申請准駁及設施設備基準 §3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民宿經營之管理及輔導 §24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附則 §39
開新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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