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不知道公共衛生師法第 38 條的相關內容。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公共衛生師考試。 前項考試及格,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公共衛生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之相關法令、專業倫理規範及公共衛生師公會章程。
立法理由參照其他醫事人員管理法律,第一項及第二項將外國人應公共衛生師考試及其執業規範納入規定。
參照其他醫事人員管理法律,第一項及第二項將外國人應公共衛生師考試及其執業規範納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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