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防治相關人力,應具備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法規之國外大專校院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資格。
根據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第3條,自殺防治相關人力應具備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法規之國外大專校院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資格。 (舉例) 某學生畢業於國內心理學系取得學士學位,符合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第3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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