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藥液劑、露劑、酒劑、膏滋劑、膠劑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切斷(碎)設備。 二、浸漬設備。 三、過濾設備。 四、煎熬或濃縮設備。 五、蒸餾設備。 六、攪拌設備。 七、液體充填(分裝)設備。 八、膠模盤及切膠刀。
中藥液劑、露劑、酒劑、膏滋劑、膠劑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切斷(碎)設備。 二、浸漬設備。 三、過濾設備。 四、煎熬或濃縮設備。 五、蒸餾設備。 六、攪拌設備。 七、液體充填(分裝)設備。 八、膠模盤及切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