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7

快速跳轉

委託製造或檢驗契約有效期間屆滿不再續約或因故中途解約,或變更委託檢驗項目時,委託者應先覓妥其他受託廠或相關單位,重新依規定申請委託製造或檢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第 7 條,當委託製造或檢驗契約的有效期間屆滿不再續約、因故中途解約,或者變更委託檢驗項目時,委託者應先覓妥其他受託廠或相關單位,重新依規定申請委託製造或檢驗。 根據上述內容,提到了製造日期和有效期間的標示變更,這跟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第 7 條的內容相關。例如,當委託者需要重新委託製造或檢驗時,可能需要重新覓妥受託廠或相關單位,重新申請委託製造或檢驗,以符合法規的要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第 7 條規定:「委託製造或檢驗契約有效期間屆滿不再續約或因故中途解約,或變更委託檢驗項目時,委託者應先覓妥其他受…」(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