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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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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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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查驗登記,指審查、檢驗、登載及
核
發許可文件之程序。
前項許可文件之登載內容,依產品類別及特性,包括下列事項: 一、中文及外文品名。 二、原料成分。 三、包裝。 四、製造廠名稱及地址。 五、申請廠商名稱及地址。 六、許可文件有效期間。 七、其他中央
主管機關
指定之事項。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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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查驗登記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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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查驗登記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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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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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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