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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檢驗機構之申請,應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查
  2. 實地查核結果認有缺失者,檢驗機構應依實地查核之報告,自查核結束之日起六十日內,將改善報告送中央主管機關進行複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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