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 3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機構住宿式及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確保長照服務使用者之生命安全。
  2. 前項應投保之保險範圍及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3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