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本局)業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行之。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第2條,該機關的業務處理需依照本細則進行,除非法令有其他規定。 舉例: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編訂之「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及有關檢疫規定辦理進口時的事宜,即為該機關的業務之處理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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