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 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 三、職員待遇、福利、退休、資遣、撫卹、保險之擬辦。 四、職員服務、考績、獎懲、保障、差假、勤惰之擬辦。 五、職員訓練、進修、人才儲備、人力規劃之擬辦。 六、職員人事資料登記、保管、分析及運用。 七、職員兼職借調案件之擬辦。 八、人事規章之擬訂。 九、本局人事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案件之擬辦。 十、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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