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資材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吉園圃班使用標章、防治紀錄之督導與抽查。 二、協助蜂產品品質抽驗。 三、協助有機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 四、協助農業機械及自動化推廣計畫之執行及督導。 五、農業機械補助案件協助、複核。 六、農業動力用電申請案件會勘及協調處理。 七、肥料品質管理、有機質肥料推廣、綠肥推廣面積抽查及督導。 八、協助查處農作物公害案件及重金屬污染農地復育事項。 九、協助蒐集轄區內肥料價格、供需狀況資訊。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第6條,農業資材課掌理的事項包括吉園圃班使用標章、防治紀錄的督導與抽查、協助蜂產品品質抽驗、協助有機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農業機械及自動化推廣計畫的執行及督導、農業機械補助案件協助及複核、農業動力用電申請案件會勘及協調處理、肥料品質管理、有機質肥料推廣、綠肥推廣面積抽查及督導、協助查處農作物公害案件及重金屬污染農地復育事項、協助蒐集轄區內肥料價格、供需狀況資訊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農作物公害案件為例,依據有機肥料補助款的目的,農業資材課可能需要協助查處因肥料不當使用而產生的農作物公害案件,並協助相關的復育事項。 參考資料連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https://www.coa.gov.tw/ws.php?id=2424137 以上所提供的答案僅供參考,如有需要,建議諮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得更準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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