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署設作物生產課、農業資材課、運銷加工課、糧食產業課、糧食儲運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辦理分署各項業務;下設宜蘭辦事處、台東辦事處,辦理農糧業務之執行及農產品產銷事宜。
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事細則第 4 條的規定,該分署下設宜蘭辦事處、台東辦事處,並辦理各項農糧業務之執行及農產品產銷事宜。這條規定的參考資料可以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相關公告或文件,這些文件應該會具體規定宜蘭辦事處、台東辦事處的職責範圍以及執行業務的細則。因此,我無法依據最新參考資料提供一個具體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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