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有機農業促進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主管機關應輔導相關機關(構)、團體或企業優先採用在地有機農產品。
  2. 主管機關應輔導機關(構)、團體或企業成立農民市集,提供銷售有機農產品之管道。
  3. 主管機關得輔導有機農產品經營者設置網路資訊平臺,提供消費者直接向生產者購買之管道。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有機農業促進法 第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