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事業之貨品出入倉(廠),應於三日內登帳。但自國外進口保稅貨品,應於海關驗放後七日內登帳。
從上述法規中,可以看到園區事業的貨品出入倉(廠)需要在三日內登帳,但自國外進口的保稅貨品則需要在海關驗放後七日內登帳。根據海關相關法規,這代表進口保稅貨品有特定登記時限。 舉例而言,根據司法院釋字第五一九號解釋案例,保稅工廠出售貨物至國內課稅區後七日內需登記,以遵守相關法規。这也表明了這一法條是適用於園區事業進口保稅貨品登記的特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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