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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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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審議會開會時,得邀請保險人派員列席說明,必要時並得通知申請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到場說明。
  2. 2.前項人員於說明完畢時,應即離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13條的規定,審議會在開會時可以邀請保險人派員列席說明,在必要時也可以通知申請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到場說明。而在說明完畢之後,相關人員應立即離場。這個規定旨在確保在審議會上能夠就爭議事項得到充分的說明和討論,同時保險人和申請人也有機會說明他們的立場。 參考資料需跟問題有100%關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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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 13 條規定:「審議會開會時,得邀請保險人派員列席說明,必要時並得通知申請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到場說明。前項人員於說…」(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