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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作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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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 10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表一 動物繫留費收費基準.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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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入動物須送動植物檢疫機關所備場所隔離檢疫者,或經
核
准在其他指定場所隔離檢疫者,依附表一動物繫留費收費基準計收動物繫留費。
逾越檢疫繫留規定時限後之繫留費,依延長繫留日數計收場地費及延長作業費。
在其他指定場所隔離者,經檢疫機關派員臨場檢疫者,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計收臨場費,免收場地費。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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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檢疫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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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作業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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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工本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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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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