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11

快速跳轉
  1. 1.原料、產品容器或封蓋經檢驗合於其書面規格者,應予准用;不合格者應予拒用。
  2. 2.經准用之原料、產品容器或封蓋,以先准先用為原則。如經長期儲存,或暴露於空氣、高溫或其他不利條件下,應予重行檢驗。
  3. 3.經拒用之原料、產品容器或封蓋,應予標示,並於作適當處理前隔離管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第11條,該條共分為三款進行規定。 第一款規定,原料、產品容器或封蓋經檢驗合於書面規格者應予准用,不合格者應予拒用。換言之,對於原料、產品容器或封蓋必須經過檢驗合乎規格,否則不得使用。 第二款規定,經准用的原料、產品容器或封蓋,以先准先用為原則。在長期儲存或暴露於不利條件下後,應重新進行檢驗。這表示經過准用的物品,應以先進入使用的原則,但若在特定條件下暴露或儲存過久,則應重新進行檢驗。 第三款規定,經拒用的原料、產品容器或封蓋,應標示並進行適當處理,同時需隔離管制。這表示一旦被拒用的物品,必須進行標示、適當處理並進行隔離管制。 這些規定是為了保障動物用藥品的品質和安全,確保製造過程中的原料和容器符合規格,並對不合格物品進行妥善處理。 範例參考資料:《動物用藥品生產管理暨品保準則》中華民國農業委員會- 獸藥字第1050332166號公告。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第 11 條規定:「原料、產品容器或封蓋經檢驗合於其書面規格者,應予准用;不合格者應予拒用。經准用之原料、產品容器或…」(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