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辦法之獎勵規定: 一、檢舉主管機關已發覺之禁用農藥、偽農藥或劣農藥。 二、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 三、依網路、報章雜誌、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公開資訊檢舉。
本法規定了檢舉禁用農藥、偽農藥或劣農藥案件的獎勵辦法,對於檢舉人的獎勵規定。根據法條規定,若檢舉案件已被主管機關發現,或是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是檢舉來源於公開資訊,則不適用本辦法的獎勵規定。 依據農藥管理法第46條第1項、第2項,規定了違反禁用農藥規定的罪名,包括了過失販賣禁用農藥罪和過失販賣偽農藥罪。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案例,例如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718號判決中提到了農藥管理法相關的判決意旨,這些都是本法規定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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