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11

快速跳轉

秘書室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 關於與各機關之聯繫、協調及質詢、調查案件之分辦事項。 (二) 關於中外人士參觀訪問、拜會之接待事項。 (三) 關於新聞之發布、連絡事項。 (四) 關於機要文件之處理、電報之翻譯及密碼之保管事項。 (五) 關於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之議事事項。 (六) 關於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交辦事項。 (七) 關於服務台服務事項。 (八) 關於本會綜合業務及不屬其他各處室業務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二) 關於公文之收發、分辦事項。 (三) 關於公文之稽催、查詢事項。 (四) 關於公文之繕校事項。 (五) 關於公報之編印、發行事項。 (六) 關於檔案之分類、管理事項。 (七) 其他有關文書及檔案管理事項。 三、第三科: (一) 關於財產、物品等之採購、驗收事項。 (二) 關於辦公廳舍及宿舍之營繕、維護、環境清潔管理事項。 (三) 關於車輛之登記、檢驗、調派、油料管理及保養修理事項。 (四) 關於會議場所之佈置事項。 (五) 關於司機、技工、工友之僱用、管理、考事項。 (六) 其他有關事務管理事項。 四、第四科: (一) 關於財產、物品等之管理事項。 (二) 關於辦公用品之領發、保管事項。 (三) 關於財產表冊之編製、盤點、報廢事項。 (四) 關於經費之出納及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事項。 (五) 關於圖書資料之整理、保管、陳列事項。 (六) 關於本會員工薪餉之發放事項。 (七) 其他有關財物保管收發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名詞
  • 管收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11 條規定:「秘書室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 關於與各機關之聯繫、協調及質詢、調查案…」(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