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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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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事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左: 一、關於法案、命令之審事項。 二、關於重大計畫、方案之撰擬、審核事項。 三、關於法令疑義解釋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法令公布、廢止、修正案件之會核事項。 五、關於立法院審查本會有關法律案之列席事項。 六、關於出席各種法規審查及研究會議事項。 七、關於業務之研究改進及重要政務之建議事項。 八、關於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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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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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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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17 條規定:「參事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左: 一、關於法案、命令之審核事項。 二、關於重大計畫、方案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