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22

快速跳轉

本會主管會報及各單位業務會報每月各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第22條,指出本會主管會報及各單位業務會報每月各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這項規定旨在確保會議的頻率和有效性,以便適時討論和解決勞工相關事務。例如在日常工作中,這項規定可以用來處理突發事件或重大決策,以確保相關事務能夠得到妥善處理。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2 條規定:「本會主管會報及各單位業務會報每月各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