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訓練中心組織通則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第1條,該細則是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訓練中心組織通則第十四條所訂定的。根據這條細則的內容,應該追溯到相關的職業訓練中心組織通則第十四條,以了解這條細則的具體內容。我無法提供最新的相關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