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15

快速跳轉

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於下列情形再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一、經雇主同意自勞動場所直接往返醫療院所診療,或下班後自勞動場所直接前往醫療院所診療,及診療後返回日常居住處所之應經途中。 二、職業傷病醫療期間,自日常居住處所直接往返醫療院所診療之應經途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從參考資料可以得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15 條規定了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於特定情形再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視為職業傷害的情況。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被保險人如果符合以上列舉的情況,則可以被視為職業傷害,適用相關補償費或補助費。因此,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15 條的規定,可作為被保險人和保險機構判斷職業傷害範圍的依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 15 條規定:「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於下列情形再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一、經雇主同意自勞動場所直接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