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3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者,被視為職業傷害。這表示只要在執行工作職務時受到傷害,就可以被視為職業傷害。 參考資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勞工保險條例 範例:例如,如果一位被保險人在工作時被工作場所的動物咬傷,根據以上法條,這就被視為職業傷害。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