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 7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纖維索或纖維帶,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 一、已斷一股子索者。 二、有顯著之損傷或腐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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