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定各種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第48條,各種書表格式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根據法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有權制定各種書表的格式,以便統一管理和監督機械類產品的型式驗證實施。舉例來說,中央主管機關可以指定特定的文件格式和內容要求,以確保產品型式驗證的資料完整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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