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關於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關於公務機密維護及設施安全維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關於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關於公務機密維護及設施安全維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