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103

快速跳轉
  1. 1.污水下水道系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提報污染總量削減管理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准,依核准內容執行之: 一、排放之廢(污)水含有害健康物質,且連續五年排放總量逐年增加者。 二、六個月內實際平均排放之廢(污)水水量達五萬立方公尺/日以上,且放流水承受水體經主管機關認定屬嚴重污染程度者。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進行承受水體相關環境污染調查,其結果經主管機關認定,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排放,有造成嚴重污染之虞者。
  2. 2.前項污染總量削減管理計畫之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廢(污)水排放特性。 二、承受水體影響分析。 三、集污管理措施分析。 四、污水處理廠設施功能及操作情形評估。 五、污染總量削減管理之減量目標及期程。 六、污染總量削減管理之具體執行措施及內容。 七、污染總量削減管理之成效評估及驗證方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主管機關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承受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103 條規定:「污水下水道系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提報污染總量削減管理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10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