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第 17 條
前條第一項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應使用於下列用途: 一、支付回收清除處理補貼。 二、補助獎勵回收系統、再生利用。 三、執行機關代清理費用。 四、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選委託之公正稽核認證團體,其執行稽核認證費用。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與一般廢棄物資源回收有關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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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廢棄物清理法第 17 條規定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限用於五款用途,確立專款專用原則,無法歸入者即違法支出。
Q · 資源回收基金的錢可以拿來做什麼?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17 條,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限用於五款用途:一、回收清除處理補貼;二、補助獎勵回收系統與再生利用;三、執行機關代清理費用;四、公正稽核認證團體執行費用;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與一般廢棄物資源回收有關之用途。任何支出無法歸入這五款即屬違法支出。
白話解讀
前一條是「水管入口」,這條是「水管出口」。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累積的錢不能亂花,必須用在五個指定用途上: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給實際做回收的業者)、補助獎勵回收系統和再生利用、執行機關代清理費用、稽核認證團體的執行費用、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的相關用途。第五款的「其他」看起來像是萬用通行證,其實受到「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和「與一般廢棄物資源回收有關」雙重限制。這條規定看似行政技術性,但它決定了你家附近做資源回收的人能不能領到補貼、政府能不能委託公正第三方來查資料真假、清潔隊能不能有預算去處理沒人收的回收物。整個基金的「正當性」就建立在錢只能花在這五件事上。
法律定性
廢棄物清理法第 17 條為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用途限制規範,以「主要列舉四款+概括第五款」的立法技術,將基金支出鎖定在資源回收體系內,確立專款專用原則,避免基金成為可任意挪用的政府小金庫。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資源回收基金可以補助空污監測嗎?▾
不行,五款用途都限資源回收相關,空污屬空污基金。
Q2回收場可以申請哪一款補貼?▾
通常走第一款回收清除處理補貼,須經稽核認證驗證回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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