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金曲獎獎勵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得獎者有參選身分不符規定、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情形者,本局得於事實確認後,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其已領得之獎金、獎座或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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