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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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澳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第 7-1 條規定:「臺灣地區新聞紙事業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得接受香港或澳門正體字及外國文字新聞紙之委託,以傳版方式在臺…」(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香港澳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第 7-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