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得成立審查小組審查申請單位之資格及相關事項,審查小組由相關主管機關組成。
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經貿相關活動許可辦法第 10 條,主管機關得成立審查小組審查申請單位之資格及相關事項,審查小組由相關主管機關組成。這表示審查申請單位的資格及相關事項將由主管機關設立的審查小組進行審查。根據法條所使用的參考資料,可舉一個相關範例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訪問考察許可審查辦法》第 6 條,其中也提及了主管機關可以成立審查小組來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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