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以下簡稱本準備金)之主管機關為銓敘部;其收支、管理及運用,由本保險承保機關辦理,並由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公保監理會)負責審議、監督及考核。
對於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2條,根據上述參考資料無法釐清此條款具體內容,因此無法針對此條款進行逐條釋義。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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