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38

快速跳轉
  1. 1.支領月退職酬勞金之政務人員亡故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服務機關(構)得檢同死亡證明書,以機關名義向銓敘部申請先行具領三個基數之遺屬一次金,辦理其喪葬事宜: 一、無合法之遺屬一次金領受遺族。 二、在臺灣地區無遺族,其居住大陸地區遺族未隨侍辦理喪葬。 三、在臺灣地區無遺族且不明大陸地區有無遺族。
  2. 2.前項用以辦理亡故退職人員喪葬事宜之遺屬一次金如有賸餘,依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審定年資之比率計算,分別歸屬公庫及退撫基金。
  3. 3.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人員合於請領遺屬一次金之大陸地區遺族,得於退職政務人員死亡之日起十年內,請領依原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計算應補發之退職酬勞金餘額、原服務機關(構)未具領之三個基數遺屬一次金及辦理喪葬事宜所剩遺屬一次金餘額。
  4. 4.兼領月退職酬勞金之政務人員亡故而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者,依前三項規定辦理。但第一項及前項所定基數,按其兼領月退職酬勞金之比率計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政務人員名詞
  • 銓敘名詞
  • 審定名詞
  • 第十四條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 38 條規定:「支領月退職酬勞金之政務人員亡故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服務機關(構)得檢同死亡證明書,以機關名義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 3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