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公務人員退撫儲金收支、管理及運用業務之監理,應聘請政府機關代表、公務人員代表及統計精算、人事行政、財經或法律等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以公務人員退撫儲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會)行之。
  2. 前項監理會成員,於公務人員代表及專家學者之人數合計不少於成員總數二分之一。
  3. 第一項監理會之監理事項、程序、人員組成、任期與遴聘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銓敘部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