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國家資源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各機關籌編八十五年度概算,應切實把握零基預算精神,對原有各項計畫與擬新增計畫全盤縝密檢討,排列優先順序,並依據「八十五年度中央各機關歲出編製有關落實零基預算主要精神作業要點」 (附件十六) 之規定辦理。
根據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第9條,各機關在籌編八十五年度概算時,應切實把握零基預算精神,對原有各項計畫與擬新增計畫全盤縝密檢討,排列優先順序,並依據「八十五年度中央各機關歲出編製有關落實零基預算主要精神作業要點」的規定辦理。以零基預算精神為基礎,要求機關在編製預算時不僅要考慮原有計畫,還要全盤檢討並排列優先順序,以確保資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運用。而參考資料可舉八十五年度中央各機關歲出編製有關落實零基預算主要精神作業要點,這份文件將提供具體的指導和要求,以落實零基預算的主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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