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央政府各機關區分為主管機關、單位預算機關及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機關三級。 前項各級機關單位之分級如附件一。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