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機關應依行政院訂定之本年度施政方針及中程施政計畫,擬定本年度施政計畫。 前項年度施政計畫之擬定,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管理要點之規定辦理。
根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2條,各主管機關應根據行政院訂定的施政方針和中程施政計畫,擬定本年度施政計畫。而年度施政計畫的擬定,則應遵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管理要點的規定進行。 參考資料:根據法條精神,各主管機關在擬定年度施政計畫時,需要遵循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管理要點的規定,以確保施政計畫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範例:根據一份相關的裁判書,某主管機關在擬定施政計畫時,引用了行政院施政績效管理要點中的特定規定,以達成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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