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所列各項費用,應力求詳實,其屬共同性費用項目,並應依主計處所定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規定編列。
根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 15 條,各主管機關在編列歲出概算時,應詳實列出共同性費用項目,並且依照主計處所訂定的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進行編列。這意味著各機關在編列預算時,必須遵循既定的費用編列標準,並力求詳實列出各項費用。並且,作為參考資料,根據中華民國政府官方網站公佈的一百零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可以引用相關範例,以加強論述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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