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與國防部主管之各類預算書表及其施政計畫,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有涉及機密部分,均應以機密方式處理。
根據上述法規,外交部與國防部主管的各類預算書表及其施政計劃,如果涉及機密部分,必須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以機密方式處理。這意味著這些部門在處理涉及機密的預算相關文件時,必須遵守相關法規,並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機密資訊的安全性。 舉例來說,如果外交部或國防部在預算書表或施政計劃中涉及到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機密內容,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這些部門必須以機密方式處理這些資訊,以確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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