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應編具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附入單位預算,由主管機關彙編附入主管預算。
根據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 27 條,各機關應編具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附入單位預算,由主管機關彙編附入主管預算。這表示各機關在編製預算時,需要按照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編列歲出預算,並將其附入單位預算中,最後由主管機關彙編後附入主管預算。 參考資料: 根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 27 條,可以得知各機關在編製預算時,需要按照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編列歲出預算,並附入單位預算。例如,某部門在編製預算時根據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將歲出編列後,再附入本部門的預算中,最後由主管機關彙編後附入主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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